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4日,省统计局2024年统计督察第1统计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统计督察。并于2025年6月3日,向我市反馈统计督察意见。阜新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阜新市委、市政府把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执行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统计督察整改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二)强化组织领导。阜新市委、市政府成立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纪委监委、组织部、统计局有关领导任副组长,23个市直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党委、政府及专班成员单位分别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全市上下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靠前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架构。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三)压紧压实责任。阜新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统计局关于督察阜新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研究制定《阜新市落实省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形成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逐级细化分解任务,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全程实行精准管理,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问题整改销号等制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督导管控。市政府组织5个督导调研组深入各县区督导调研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照任务清单,加强工作统筹,定期汇总情况,及时跟踪工作进展,统筹协调解决问题,杜绝拖延整改、选择性整改和虚假整改等现象,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反馈意见,抓实推进统计督察整改见行见效
阜新市委、市政府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认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坚决整改。截至目前,阜新市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7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共制定37项整改措施,均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
(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强化学习实效,强化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纳入市委党校2025年主体班次教育培训内容。阜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中央及国家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市委法建办印发文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市8个县区、51个市直部门(单位)按要求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委(党组)按要求组织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3486名党员领导干部完成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
(二)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深入落实我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压实党委、政府、统计机构、行业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责任。14个市直单位建立并落实本系统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各县区参照市级建立健全本地区相关制度,全市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三)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工作长效彻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力量。积极畅通拓宽统计人才选拔渠道,持续优化乡镇统计人员结构。积极构建“常态化+精准化”培训体系,通过“理论授课+实操指导+基层实践”三维联动模式,推动统计队伍从“能上岗”向“精业务”转变,全面筑牢统计工作基础。
(四)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制定印发《阜新市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级统计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数据质量管控主体责任,提高全市统计工作科学性和规范性。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进一步对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自查自纠力度。
三、强化引领担当,不断提高阜新统计工作质量水平
下一步,阜新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不懈做好统计督察“后半篇文章”,确保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着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二)坚持整改工作不放松,全力构建长效制度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各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做到抓源治本、标本兼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以高质量的统计工作服务阜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充分运用督察整改成果,推动统计事业长远发展。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督察整改成果,强化统计监督,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努力推动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