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年初,辽东、辽西省人民政府分别在政策研究室内设统计组,负责搜集、整理和汇编统计资料,处理统计事宜。

  4月10日,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成立东北人民政府统计局,王思华任局长。

  6月,东北人民政府统计局召开第一次统计工作会议。

  7月,辽东、辽西省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和旅大行政公署先后在省、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统计局。鞍山、抚顺、本溪市设统计处。省属市设统计科,县设计统科或统计股,区设统计员(由农业助理兼任),村由文书兼办统计。初步形成了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8月,根据中财委发布命令,辽东、辽西省及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经计委统计局(处),分别对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工矿企业进行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

  8月4日,辽东省人民政府任命张铁为辽东省经计委统计局局长。

  9月,遵东北人民政府决定,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分别由统计局(处〉和工业厅〈局〉共同组成普查委员会,进行私营工业普查。

  10月中旬,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转发东北人民政府颁发的《东北地区统计报告暂行规程》,并开始贯彻执行东北统计局制发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农业等统计报表制度。

  12月3日,辽西省人民政府任命刘晓为辽西省经计委统计局局长。

【1951年】

  1月初,辽西省经计委统计局制发《辽西省直属厂矿、公司暂行统计实施办法》,列616条。

  212,辽西省召开首届统计工作会议。

  39,辽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计划统计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各业务系统的统计工作,须接受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

  810,辽东省人民政府颁发《辽东省统计报告暂行规程》,内列7部分19条。

  816,辽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市、县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编制及与各财经部门工作关系的决定》。规定省属市及甲等县经计委下设计划、统计科,乙、丙、丁等县设计划、统计股。

  829,辽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规定各级业务系统的统计工作。

  9月,辽东、辽西省开始贯彻东北统计局布置的一年一度的农作物秋产量实割实测调查。

【1952年】

  517,辽东省经计委统计局改为经计委统计处。

  5月,辽东、辽西省经计委分别发出通知,贯彻东北经计委《关于各省市迅速恢复统计工作的指示》,要求将“三反”运动中调出的计划、统计人员,迅速调回或补充,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89,辽西省经计委统计局改为经计委统计处。

  10月,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统计局〈处〉根据中财委布置,分别进行工农业总产值及劳动就业调查。

【1953年】

  1月,国营及公私合营工业企业开始向统计部门报表,正式建立统计报告双轨制。

  1月下旬,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统计局()开始分别在辖境内私营大型工业企业中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

  4月中旬,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辽东、辽西省经计委统计处先后改为统计局,直属省政府领导。省辖市成立统计科,直属当地人民政府领导。

  5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布置,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统计局()分别进行10人以上私营工业企业调查。

  7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进行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

  730,辽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严禁滥发表格和对农村颁发表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指示》。

  8月初,赵平任辽东省统计局局长。

【1954年】

  7月,开始执行国家统计局,中央财政部及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私营企业统计分类办法》,内列415条。

  8月,辽东、辽西省统计局合并,成立辽宁省统计局,5个直辖市统计局()业务上由辽宁省统计局领导。马恒志任局长、张德山任副局长。编制120人。

  8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布置,辽宁省统计局对全省地方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及学校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一次性全面调查。

  9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手工业管理局的统一布置,辽宁省统计局与供销社联合召开会议,布置贯彻全省城乡个体手工业及10人以下私营小型企业进行一次性调查。

  910,省计委转发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计划工作与统计工作中若干问题的统一规定》,强调各级统计部门必须向各级计委及业务主管机关,及时提供制定计划所需的基本统计资料。

  12月,遵照国家统计局制发的方案,全省组织开展一次性农民家计调查。

【1955年】

  年初,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县、区统计工作基本任务》。

  115,省人委发出《明确统计机构领导关系的通知》,明确省、市统计局(科),受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并同时受国家统计局领导。

  5月,根据国家统计局布置继续进行一次性农民收支调查。并同时建立经常性登记,连续观察农家收支变化。

  8月,省统计局、商业厅、税务局、供销社、人民银行、工会联合会及国营专业公司联合开展全省城乡私营商业及饮食业基本情况普查。

  830,省统计局、工业厅、交通厅、公安厅及城市建设局,联合发出《关于进行物资库存普查的通知》,组成联合办公室,对黑色金属等896种库存物资进行普查。

  914,省人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全国职工调查工作的指示》,责成省统计局为主,成立调查办公室,组织实施。

【1956年】

  47,省人委发出《关于县计划统计科分设计划、统计科的决定》。

  818,省人委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发出《关于认真做好工资调查工作的指示》,由省统计局、劳动厅、人事局及省工会等单位组成工资调查办公室,在省工资改革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一次性工资调查。

  8月未,根据省人委《关于调整省统计局机构编制的批复》,统计局基建、农业两科改为基建、农业两处,工业处划分为第一、第二工业处,增设家计调查科和劳动工资科。同时鞍山、抚顺市统计处改为统计局,安东、锦州市统计科改为统计处。

【1957年】

  1229,省劳动厅、工会联合会、统计局共同转发中央劳动部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全国劳动工资与劳保福利调查实施方案》。

【1958年】

  428,省统计局在沈阳县大潘乡召开农村统计工作“跃进”誓师现场会,推广河北省和沈阳县开展农村中心工作进度统计的经验,实现全省统计工作“大跃进”。

  620,省人委颁发《辽宁省县以下工业定期报表暂行制度》,从6月份开始施行。

  730,省统计局在建平县召开全省统计工作现场会议,进一步推广河北经验,促进整个统计工作“大跃进”。会上提出统计工作大归口的要求。

  911,经省委批准,省统计局下发《粮食作物耕地面积单位产量的计算方法》,作为计算和检查“农业发展纲要”完成情况和评比竞赛的统一方法。

  1218,省统计局、商业厅、药政管理局、水产局、木材公司联合颁发《1959年商业、饮食业及服务业定期统计报表制度》。

  1231,为适应“大跃进”的新形势,省统计局制发《1959年工业生产建设进度统计报告制度》。

【1959年】

  5月,省统计局颁发《农村人民公社统计工作纲要》。列统计方针、基本任务、组织机构及统计制度等9条。

  626,由越南人民共和国中央统计局副局长邓试为团长的越南统计工作考察团一行19人,在国家统计局陶然副局长的陪同下,到辽宁省统计局进行考察。

  9月,省统计局编辑出版《辽宁省社会主义建设十年成就》一书,反映新中国成立十年(19491958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发展变化的过程及成就。

【1950年】

  年初,辽东、辽西省人民政府分别在政策研究室内设统计组,负责搜集、整理和汇编统计资料,处理统计事宜。

  410,东北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成立东北人民政府统计局,王思华任局长。

  6月,东北人民政府统计局召开第一次统计工作会议。

  7月,辽东、辽西省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和旅大行政公署先后在省、市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内设统计局。鞍山、抚顺、本溪市设统计处。省属市设统计科,县设计统科或统计股,区设统计员(由农业助理兼任),村由文书兼办统计。初步形成了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8月,根据中财委发布命令,辽东、辽西省及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经计委统计局(),分别对公营、公私合营及工业生产合作社工矿企业进行普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

  84,辽东省人民政府任命张铁为辽东省经计委统计局局长。

  9月,遵东北人民政府决定,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分别由统计局(处)和工业厅(局)共同组成普查委员会,进行私营工业普查。

  10月中旬,辽东、辽西省及5个直辖市人民政府分别转发东北人民政府颁发的《东北地区统计报告暂行规程》,并开始贯彻执行东北统计局制发的工业、商业、基本建设、农业等统计报表制度。

  123,辽西省人民政府任命刘晓为辽西省经计委统计局局长。

【1960年】

  6月,省委、省人委责成省统计局制发《1960年上半年生猪、牲畜普查方案》,布置全省进行普查。

  74,省人委批复,同意省统计局下设办公室、计算室及综合、工业、农业、基本建设、财贸、物资、劳动、经济调查、中心工作进度9个处,编制170人。

  1119,省人委根据国务院指示,发出《关于进行科学技术干部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

  1128,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1961年】

  1月未,全省基本上实现了省一级的统计工作大归口。合并了工业、农业水利、基本建设、物资、劳动工资、文教卫生等部门的主要统计任务和部分编制人员。省委批准省统计局编制250(行政编制200人,事业编制50)

  57,省统计局召开全省市、地统计局长会议,传达全国省、市、区统计局长会议精神,贯彻党中央提出的“要以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为主,而以必要的统计报表为辅”的方针。会后发了《辽宁省统计工作统一归口方案》。

  89,省粮食厅、统计局共同发出《关于布置1961年农产品成本调查的通知》,确定在10个县对11种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行新中国首次调查。

  1220,省统计局颁发《农村人民公社统计工作暂行条例》(初稿),列727条。

【1962年】

  1031,省委、省人委联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的指示》。

【1963年】

  2月,高士谨任辽宁省统计局局长。

  228,省人委批准锦州市统计处改称锦州市统计局。

  331,省统计局颁发《辽宁省国家统计系统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4月,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地方调查统计报表管理实施办法》。

  7月,全国农产量调查总队辽宁省分队成立,编制30人。

【1964年】

  33,省人委批转省统计局《关于省直机关统计报表多滥状况和今后改进意见的报告》。责令各单位结合机关整风,认真贯彻执行。

  310,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地方调查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7月,省人委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公安、统计、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普查办公室,组织进行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

  111630日,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1965年】

  3月中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精简农村报表的通知》精神,省统计局组成省、市()、县34个联合工作组,分赴海城、清原、复县、北镇4个县8个公社蹲点调查。通过调查提出了《农村报表改革的初步方案》。

【1966年】

  714,省统计局党组向省委精简领导小组作第四次精简编制的报告。全局编制保留4050人,局内机构分设综合、工业、基建、农业、财贸处和计算室。

  下半年,辽宁的统计工作遭到极左思潮的极大冲击,统计机构被撤销,绝大部分统计人员被下放到农村插队,多数报表停报,许多统计资料被销毁,统计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

  是年,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内设由5人组成的统计业务班子,以应付少量的工业、基建、商业和农业统计报表的工作。

【1969年】

  85日,省革委会下设统计局革命领导小组。高士谨任组长,编制15人。

【1970年】

  512,省革委会批转生产指挥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请示报告》,指示各级适当加强统计工作力量,统计报表要简易可行。

【1971年】

  416,省革委会计划组发布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1972年】

  107,省革委会根据国务院指示发出《关于建立工业、交通七项经济技术指标统计制度的通知》,附发《工业、交通七项经济技术指标统计制度》及3种月报表式。

  124,省革委会决定成立省统计局,归口省计委,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农业、工交、基建物资、财贸、劳动文教6处。编制45人。省直各业务厅(),先后设计划处或计财处,负责办理统计工作。

【1973年】

  5月,省革委会组织组任命赵大中为省统计局革命领导小组组长。

  年末,省统计局召开全省市、地()统计工作会议。

【1974年】

  815,省统计局召开市、地()统计局(处、科)负责人座谈会,讨论研究《统计工作进行斗、批、改的意见》。强调统计工作要大力发挥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战斗作用。

【1975年】

  922,省计委统计局召开市、地(盟)统计负责人座谈会,会议强调把统计工作建立在群众办统计、管统计、用统计的基础上,提倡指标上墙,数字和群众见面,大搞统计评比,推动群众运动的开展。

  925,省统计局改为辽宁省计委统计局,赵大中任局长。

【1976年】

  216,省计委统计局改称辽宁省政府统计局,归口计委。

【1977年】

  17,省统计局印刷厂成立。编制70人。

  128,省统计局召开市、地()统计负责人座谈会,安排全年工作任务。

  511,中共辽宁省委批转省统计局党的核心小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报告》。

  1029,省计委发出《关于全省劳动工资统计工作交由省统计局负责的通知》,从1977年年报起执行。

【1978年】

  6月,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科委、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发出的联合通知精神。由省计委、科委、工交办、人事局、卫生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普查办公室,进行全国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基本情况普查。

  1213,根据省革委会指示,召开辽宁省统计工作学大庆、学大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会上表彰了10个统计工作“双学”红旗单位,93个先进集体和39名先进工作者,510人参加会议。

【1979年】

  327,省统计局召开市、县统计局长会议,传达全国省、市统计局长会议精神。会议中心讨论如何把统计工作的重心迅速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

  81027日,省统计局举办市(地)、县统计局长学习班,讲授和学习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统计基础理论和各专业统计分析经验。参加学员120人。

  9月,省统计局编印出版《辽宁省三十年建设成就》一书。

  10月,开始恢复和建立国民收入统计。

  128,省革委会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在省内尽快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统计体系。

  1231,省计委、统计局、农业局联合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专职、兼职统计人员设置和职责任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村人民公社统计人员的四项任务。

【1980年】

  年初,按国家统计局布置正式恢复社员户收支调查。全省选定18个县、50个公社、500个社员户为调查点,建立常年登记。

  130,省统计局召开市、地、盟统计局长会议。检查总结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执行情况以及统计工作的重点转移以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21,省编委批准省统计局增设人事处。全局编制恢复到146名。

  327,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到省统计局听取关于经济问题的汇报,并对搞好统计工作,特别是经济分析研究工作提出指示和要求。

  328,熊玉柏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57,省政府以电报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公布粮食统计数字和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责令各级、各单位都要按国家规定如实上报统计数字。各级政府都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

  510,省委书记、省长陈璞如在省长期计划座谈会和物价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加强统计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1222,辽宁省统计学会成立。省统计局王一华副局长任学会会长。

【1981年】

  212,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63,省统计局、人事局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统计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的通知》。

  85省政府批转省统计局制定的《辽宁省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草案)》,自公布日起实行。

【1982年】

  118,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和改革统计工作的通知》。

  3月,省委、省政府遵照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指示》,组建辽宁省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

  418,中国统计学会和辽宁统计学会,在沈阳联合召开综合平衡统计理论研讨会。

【1983年】

  75,熊玉柏任省统计局局长。

  720,省企业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联合印发《辽宁省整顿企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11月,省统计局编写的《辽宁经济统计年鉴》一书出刊。

  123,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

  128,省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成立,编制20人。

  122328日,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开创新局面会议,提出了实现统计工作现代化的六项标准。

【1984年】

  1月,省计委、统计局、财政厅联合布置“辽宁省1983年国民经济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工作。

  18,省经委、统计局转发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各经济管理部门、各基层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的通知》。

  328,《辽宁经济统计》(季刊、后改双月刊、月刊)杂志创刊。

  524,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

  61,省计委、编委、人事局、财政厅、劳动局、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农村和城市两支抽样调查队组建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农村抽样调查队和辽宁省城市抽样调查队成立。

  612,省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工业普查会议。副省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贵鲜(第一任)在会上讲话。

  1026,省编委、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统计系统划编工作的通知》。县和县以上地方各级统计局的编制人数从地方编制中单列出来,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

  11月,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及县、区发出通知,布置198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要求各地统计、公安、计生委等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并形成每年进行一次的调查制度。

【1985年】

  124,省财政厅、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上划统计事业费的通知》。县和县以上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从1985年起列入中央预算,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

  31,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院辽宁分院成立。

  4月,开始建立国民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统计。

  4月,省统计局创办《统计信息快报》、《生活与物价统计信息》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小报。

  67,省统计局对首批评定的1371名统计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职称证书》。

  73,省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在抚顺市召开全省工业普查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副省长、省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朱家甄(第二任)到会讲话。

  9月,张本勃任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董晓时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1119,省编委、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上划县以上统计局编制的通知》,上划行政编制1057人,事业编制310人(不含沈阳、大连两个单列市)。

  年末,省统计局计算中心成立。编制34人。

【1986年】

  6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成立省统计咨询服务中心,后更名为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10名。成立省统计局干部培训中心,编制10名。

【1987年】

  3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省统计局增设老干部处。

【1988年】

  3月,张本勃任省统计局局长。

  5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省统计局增设外经外贸统计处和行政事务管理处。基建统计处更名为投资统计处。

  724,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朱家甄任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张本勃等任副组长。

  8月,赵毓正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索希俊任省统计局总统计师,宋克辉任省农村经济查调队队长。

  1212,省统计局发出全省工业企业统计一套表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

  1228,省统计局召开颁发技术职务任命会,为全局事业单位124名同志颁发了高、中、初级技术职称任命书。

【1989年】

  1月,省统计局会同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省对外开放办公室,以中、英、日、俄四种文字编辑出版《辽东半岛经济开放区投资指南》一书。

  318,省统计法规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陈素芝出席会议并讲话。

  422,省统计局发布《统计违法案件举报处理工作暂行规定》。

  7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省统计局增设科技统计处。

【1990年】

  16,省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省长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朱家甄作动员报告。

  71,全省第四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开始。

  1211,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法律文书》。

【1991年】

  125,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细则》。

  425,省统计局编辑的《辽宁经济事典》出版。

  525,省统计局印发全省统计教育、自动化建设、资料管理、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等四项实施方案。

  725,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规定(试行)》等四个文件。

【1992年】

  33,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普法教育实施计划》。

  8月,《辽宁经济统计年鉴》更名为《辽宁年鉴》出版,是省政府主办、省统计局承办的全省综合性年鉴。省统计局编印的《辽宁统计提要》更名为《辽宁统计年鉴》。

  919,省统计局表彰沈阳市皇姑区统计局等57个单位为全省统计工作先进集体,马金斗等192人为全省统计工作先进工作者。

【1993年】

  16,省统计局发出《关于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确保统计工作运转的通知》。

  610,省经委、省统计局联合编辑出版工具书《经济指标实用手册》。

  827,省统计局开始建立全省农村小康进程监测系统。

  12月,常务副省长闻世震为《辽宁经济统计》杂志创刊十周年题词:“为提高决策与管理水平,努力办好辽宁经济统计杂志”。

【1994年】

  514,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保留省统计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行政编制182名。

  615,省委副书记王怀远到省统计局听取关于搞活大中型企业和当前经济形势的汇报。

【1995年】

  127,省统计局和省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价统计工作的通知》。

  2月,方晓林任省统计局副局长。孙大林任纪检组组长。

  423,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农村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试行)方案》。

  725,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从1995101日起施行。

  7月,省编委批准,省统计局设置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118,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辽宁省统计登记办法》,以政府令第59号颁布实施。

  12月,张晶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1996年】

  1月,省统计局利用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研制开发的辽宁省省情演示系统、辽宁省统计信息查询系统,为省人大、政协“两会”提供现场的统计资料服务。

  1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复,成立机关生活服务中心。

  3月,省统计局代表团首次组团出国,与日本东京都立大学进行了互访,并就经济和社会统计有关问题开展交流和研讨。

  529,我省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在朝阳召开。省委常委、副省长徐文才出席会议作动员讲话。

  727,省统计局、省人事厅授予沈阳市统计局等69个单位“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秀芝等70人“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730,省统计局开展统计调查单位登记工作。

  12月,省统计局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研制出版《中国百城咨询——辽宁省专辑》信息光盘。

【1997年】

  1月,省编委批复,人口统计处更名为人口与就业统计处。

  110,联合国粮农组织和意大利国家统计局官员来我省考察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情况。

  6月,孙大林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92829日,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司统计发展处处长欧德尔·拉松、意大利总理政府统计委员会主席、联合国粮农组织高级项目顾问卢依吉·比节里教授到访问省统计局、粮农沈阳分中心。

  1129,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内列755条。

【1998年】

  4月,裴志远任省统计局局长。

  5月,马艳竞任省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8月,方晓林任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8月,姜志悌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94,省政府成立辽宁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郭廷标任组长,省统计局局长裴志远等任副组长。

【1999年】

  111,省委、省政府下发《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122,省统计局发出认真贯彻《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月底,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乡镇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8月,省统计局编辑出版《历史的跨越一辽宁50年回眸》一书。

  829,省统计局和省委党校联合发出通知,在各级党校、干校增设《统计法》和国民经济核算课,对县以上党政机关和部门领导干部、乡镇主要领导和企业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制和统计知识培训。

【2000年】

   1024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省统计局设 11个职能处(室),局机关行政编制 100人。

  1110日,省编委批准,辽宁省普查中心成立,编制15名。

  1218日,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信息网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1215日,省人事厅、省统计局表彰19962000年度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授予沈阳市统计局外经处等69个单位“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佟玉英等69人“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001年】

  3月,根据国家科技部、国家统计局等七部委联合部署,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等七部门首次开展全省全社会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资源清查。

  4月,省统计局编辑出版《辽宁省志•统计志》,全面系统地反映1840年至1985年辽宁统计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713,省编办批复,辽宁省统计局计算中心更名为辽宁省统计局信息中心。辽宁省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更名为辽宁省统计局培训中心。辽宁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与省人口普查资料库合并,组建辽宁省统计局资料馆。辽宁省统计局机关生活服务中心更名为辽宁省统计局后勤服务中心。

  10月,省统计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编委文件精神协助做好县级统计机构改革的通知》。

  1269日,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局代表团来访,考察农业普查工作。

【2002年】

  414,韩国统计协会副会长申贤均来访,磋商畜牧业抽样调查事宜。

  7月初,省委书记闻世震为政府统计机构成立五十周年题词:“科学的决策源于真实的统计”。

  82,省统计局召开辽宁省纪念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50周年暨第五次人口普查总结表彰大会。常务副省长郭廷标出席大会并讲话。

  1026,由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辽宁电视台联合摄制的大型电视专题系列片《辽宁人》,作为向党的十六大献礼片在辽宁卫视播出。

  122-4日,国家统计局长朱之鑫到辽宁就制造业改革和发展问题以及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体制改革进行调研。

  1228,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常务副省长郭廷标看望与会代表。

【2003年】

  224,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到省统计局视察工作。

  319,省统计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的实施意见》。

  321,方晓林任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63,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局关于规范正式刊发统计资料的规定和辽宁省统计局统计信息新闻发布的规定》。

  627,张晶任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81,省统计局开展百村扶贫工程监测调查。

  910,省统计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百项重点建设项目按月跟踪制度的通知》。

  1029,辽宁省统计信息(外网)正式开通。

  11月,省统计局撰写的统计报告《发挥辽宁区位和产业优势努力打造第四增长极》荣获2003年度全国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一等奖。

  128,省人大财经委、省统计局联合召开辽宁省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国珠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4年】

  120,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到省统计局慰问干部职工。

  21719日,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217,省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省统计局、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电视台联合拍摄、录制的大型文献记录片《辽宁人》荣获全省“五个一”工程奖。

  625,省统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03年度“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810,辽宁省统计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选举省统计局局长裴志远为省统计学会会长。

  824,辽宁省经济普查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许卫国与各市签订经济普查工作责任书。

  1018,马艳竞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122,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经济处罚实施办法》、《辽宁省统计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辽宁省统计检查员管理规定》。

  1223,省统计局召开庆祝辽宁省政府统计机构成立五十周年暨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国珠、省政协副主席徐文才出席会议。

【2005年】

  31,省委书记李克强对省统计局报送的统计信息《我省城市低保对象节日前生活情况的调查》作批示:“低保户遇到的困难是多方面的,在落实政府基本政策的基础上,各有关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帮助低保户解决困难,尤其在冬、春两季各地有关部门可以量力而行地多做一些工作,多给低保户一些温暖,样做也有利于建设和谐辽宁。此件可适当扩大发放范围,请曾维同志酌。”

  523,省政府召开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组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71520日,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到辽宁调研。省委书记李克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张文岳,省委副书记王万宾,省委副书记、大连市委书记孙春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省委常委、大连市市长夏德仁等省市领导及中央委员、鞍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玠分别会见李德水一行。

  108,省统计局撰写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一个重要突破口——辽宁承接日韩产业转移的分析与思考》荣获2005年度全国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比一等奖。

  1016,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辽宁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省长胡晓华任组长,省统计局局长方晓林等任副组长。

  118,撤销辽宁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辽宁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辽宁省企业调查队,设立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张晶为总队长(正厅级)。

  1124,省编委批复,农村处不再与农调队合署办公,为省统计局内设机构。

  1124,周尊安任省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2006年】

  124,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联合发布《辽宁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公报》。

  124,省编委办批复,辽宁省统计局信息中心更名为辽宁省统计数据中心。

  317,省统计局发布全省2005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526,省编委办下文,设立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为局属事业单位。

  82631日,辽宁统计信息网络完成主机房搬迁、网络割接与调试,新建约410平方米主机房正式启用。

  926,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

【2007年】

  31617日,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93,省统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周期性普查基础工作的通知》。

  926,李献唐、翟春辉任省统计局调查队副队长。

  108,省委书记李克强对省统计局报送的统计信息“我省非公有经济快速发展”作出批示:“在我省国企通过改革做强做大的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比重继续增加,说明我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在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继续推进非公有经济制经济发展,使其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1224,省委书记张文岳对省统计局报送的统计信息“我省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作出批示:“我省今年以来装备制造业增速高于工业平均增速,成绩显著。但依然要高度重视装备制造业存在的突出的薄弱环节。”

  1224,省编委办批复,省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处分设为人口与就业统计处和社会科技与服务业统计处。

【2008年】

  313,省统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20062007年度“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321,张晶任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424,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省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省长许卫国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建安、省统计局局长张晶等任副组长。

  519,省委书记张文岳对省统计局撰写的统计资料《我省县域经济总量稳定增长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作出批示:“县域经济是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载体,县域经济是富民经济,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健康、持续发展。当前要突出以工业为主,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要突出民营为主,各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要突出扶持贫困地区县域经济发展,认真解决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突出优化环境、减少污染、节约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66,省编委办批复,对省统计局所属的各级地方调查队单位名称、机构规格、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主要职责等事项重新核定。

  626,省长陈政高对省统计局撰写的统计报告《客观对比找差距追源溯本寻根源积极跟近再思考谋求发展新突破——辽宁与山东经济比较研究》作出批示:“这是一篇有份量的文章,读后发人深思。印发有关领导同志参阅。”

  811,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

  814,省政府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819,省编委批复,省统计局设立能源统计处。

  820,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服务业发展任务指标体系及考评制度和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828,省编委办批复,将省统计局社会科技与服务业统计处更名为服务业统计处。

  916,张兆臣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1216,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1231,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开展统计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2009年】

  123,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到省统计局慰问干部职工。

  610,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省统计局内设机构17个,行政编制111名。

  92,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省长许卫国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郭富春、省统计局局长张晶任副组长。

  911,省统计局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促进辽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议》被评为20082009年辽宁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914,省统计局编辑出版《辉煌的岁月——辽宁60年回眸》一书。

  923,省编委办批复,设立辽宁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为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

  112,省编委办批复,辽宁省统计局资料馆更名为辽宁省统计局资料中心。

  1125-27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到我省考察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并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省委书记张文岳、省长陈政高、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会见马建堂。

  121,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全省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22,省长陈政高对省统计局撰写的领导参阅《关于辽宁“十二五”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考》作出批示:“材料提出了许多好的想法,请发改委阅研”。

  128,省人大、省政府联合召开全省学习宣传贯彻新《统计法》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跻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1221,魏红江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2010年】

  118,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统计局联合发布《辽宁省第二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20,省长陈政高在省统计局呈报的工作汇报上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统计局去年的工作,你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希望你们继续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抓好队伍建设,这是根本;要如实反映辽宁各种数字,该统计没统计上来是失职,不该统计的统计上来了是渎职;要搞好统计分析研究,以为省委、省政府决策之用”。

  223,省政府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许卫国与14个市政府签订人口普查目标责任书。

  330,省统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2008-2009年度“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61,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在沈阳召开。省统计局、省监察厅、省司法厅、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成立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716,省政府召开全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92,时任省委书记对省统计局撰写的领导参阅《加快辽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研究》作出批示:“此文客观地分析了我省经济结构的现状、优势和不足,对我省今后的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指导意义,建议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各地市和主要经济管理部门,请大家认真研读,做到心中有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917,印发《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加快辽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研究〉的通知》。

  910,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首次启用电访系统(CATI)进行电话访问调查。

  920,省及沈阳市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宣传部、统计局联合举办以“人口普查·统计和您在一起”为主题的“辽宁省暨沈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和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1019,省统计局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辽宁“十二五”规划若干问题的思考》被评为20092010辽宁省政府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

  1216,姜海波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1222,省统计局会同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联合发布《辽宁省第二次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年】

  322,吴惠民任省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417-19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赴我省调研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联网直报工作。省长陈政高、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会见马建堂。

  422,马艳竞任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

  513,省统计局发布《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615,辽宁省统计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沈阳召开。在同日召开的辽宁省统计学会第八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上,选举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晶为省统计学会会长。

  910,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实施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成立省一套表统计改革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为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征、省统计局局长张晶为副组长。

  928,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20112015年》。

  1114,李献唐任省统计局调查队队长。

  1123,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2011-2012年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一套表调查制度、业务流程、业务分工等8个配套文件。

  1127,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省统计局被评为“20062010年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125,省政府召开全省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一套表统计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2年】

  113,省长陈政高对省统计局报送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统计工作汇报》作出批示:“统计工作,去年富有成效,为全省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年要继续努力,再立新功。”

  11516日,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41,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516,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

  521,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对省统计局报送的工作报告《辽宁省统计局关于全省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作出批示:“辽宁全省统计机构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真抓实干,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后,一是继续完善系统,二是坚决杜绝对源头数据的行政干预。让我们共同努力”。

  528,省统计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720,时任省委书记对省统计局撰写的领导参阅《关于保持辽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建议》作出批示:“省统计局客观地分析了我省上半年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分析,按照‘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工作基调,提出了下半年保持经济较快的发展的六点建议,很有针对性、操作性,很值得我省广大干部认真地研读,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请省委办公厅以辽办通报的名义下发全省。”常务副省长许卫国也做出重要批示:“此建议很好,请金笛、乔军同志阅研,采纳。”省委办公厅《辽办通报》201217期,全文印发时任省委书记批示和省统计局《领导参阅》原文,发至市县(市、区)和省(中)直部门。

  720,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系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辽宁省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

  731,省人社厅、省统计局联合开展统计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814,省委决定,张兆臣任省统计局党组副书记。王宏任省统计局副局长。王洪奇任省统计局副局长。

  1030,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的通知》。

  1224,省统计局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2013年】

  116,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129,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的通知》

  24,新任常务副省长周忠轩专门听取省统计局领导班子工作汇报,对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12,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省统计系统行风建设。

  319,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常务副省长周忠轩任组长的省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49,省统计局被评为2012年度省综治委先进成员单位。

  63,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企业(单位)开展一次性企业用工情况快速调查。

  78,王利印任省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717,省统计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724,省统计局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宣传活动。

  829,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常务副省长周忠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统计局局长张晶作具体部署。

  1028,省统计局举办全省统计系统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现场知识竞赛。

  1211,省统计局被评为20122013年度省直“文明机关”。

  1212,省政府发布《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2014年】

  12,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到沈阳市经济普查登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并慰问一线普查工作人员。

  19,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一行赴辽宁督导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副省长谭作钧会见张为民一行。

  113,省长陈政高对省统计局上报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统计工作汇报》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对于统计工作寄以厚望。希望统计系统能抓好队伍,炼精业务,不断创新,再做新贡献。”

  11415日,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128,省统计局在政策法规处加挂“统计执法检查室”牌子,启用“辽宁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室”印章。

  220,省统计局成立全面深化统计改革领导小组。

  311,省统计局召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312,省统计局召开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

  328,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410,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

  411,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实施办法》(试行)。

  414,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反映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和工作方案》。

  514,省统计局首次编印《辽宁省服务业统计季报》。

  529,省统计局被评为2013年度省综治委先进成员单位。

  63,省统计局在清华大学举办全省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研修班。

  616,国家统计局纪检组长高建华到辽宁督导国务院经普办组织开展的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会见高建华一行。

  625,省统计局机关团委被评为2013年度辽宁省直属机关五四红旗团委。

  715,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

  716,省统计局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县调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718,省统计局召开全省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数据采集和处理程序培训工作会议。

  85,省统计局制发《辽宁省统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819,省统计局组织收视收听国家统计局“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随即召开视频会议落实国家会议精神。

  827,省统计局召开纪念辽宁省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大会。

  919,省统计局与省人大财经委联合召开统计工作座谈会,丰富开展辽宁省第五届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

  1022,省统计局组织开展全省2014年全国企业创新调查。

  1113,省统计局召开全省能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

  124,省政府发文部署全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129,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发文部署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试点工作。

  1210,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局进一步加强经费支出管理的意见》、《辽宁省统计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稿)》、《辽宁省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稿)》。

【2015年】

  121,《辽宁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经国务院经普办批准同意,在《辽宁日报》全文发布。

  129,省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省委常委、秘书长谭作钧会见来辽走访慰问基层统计人员的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一行,双方就当前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统计工作交换了意见。

  22,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工作会议。

  23,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经济普查总结表彰会。

  227,省统计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发布《2014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5,国家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为民到我省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会见张为民一行,双方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统计工作进行交流。

  610,省长陈求发听取省统计局工作汇报后,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710,省统计局组织召开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会议。

  724,省统计局组织开展2015年全国性社会心态调查工作。

  729,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局重要工作督促检查办法(试行)》。

  812,省统计局召开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综合试点现场交流会议。

  819,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会见来辽出席“住宅价格指数”国际培训班并对辽宁1%人口抽样调查和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研指导的国家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为民一行。

  819,省统计局举办《放飞梦想向未来》(记录了辽宁统计60年诞生成长历程,展示辽宁统计和统计人风采的专题纪录片)首映式。

  923,省统计局举办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1010,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1116,省统计局组织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1117,省统计局召开全省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布置会议暨三季度能源数据联审会。

  1125,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1211,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暂行)》。

【2016年】

  24,省统计局召开2015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222,省统计局与省发改委联合发文,组织开展投资项目比对核实工作。

  223,省农普办召开全省农业普查主任办公会议,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推进农业普查工作。

  316,省统计局正式发布《2015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418,省农普办召开全省农业普查综合试点现场会。

  419,省统计局印发《辽宁省统计局服务基层统计工作制度》辽统办字〔201620号。

  420,省农普办举行省级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启动仪式。

  621,省统计局开展城市商业综合体和网上零售统计工作专题调研。

  74,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调整后,其他处室不再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78,魏红江同志任辽宁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张晶同志的辽宁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822,省统计局推进统计登记与“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地方统计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清理工作。

  93,省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传达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教训警示的通报,全局副处以上干部77人参加会议。

  920,省统计局与省农普办联合以“农业普查福到农家”为主题,举办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109,省统计局印发工作和业务方案,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1011,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赵化明主持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并作讲话。

  1021,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作钧会见来辽督导检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副部长屈冬玉一行。

  112,省长陈求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谭作钧会见来辽调研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一行,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统计改革发展工作交换了意见。

  121,省统计局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荣获“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126,省统计局举办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程序及相关工作培训班。

  127,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省农业普查工作进行战前总部署、总动员。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赵化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215,省政府在《辽宁日报》发布关于在全省实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公告。

  1215,省农普办举办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月暨入户登记启动仪式。

【2017年】

  28,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有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313,省农普办召开全省农业普查工作会议。

  331,省统计局首次编印辽宁省环境统计数据年度汇编——《辽宁省环境统计摘要》。

  615,省统计局组织召开绿色发展评价工作暨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年报布置会,19个省(中)直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620,省统计局印发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全省统计系统政务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工作。

  622,省统计局组织开展全省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质量核查工作。

  627,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谭作钧,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雷,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焕鑫等,与参加第十一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工作间隙在大连调研的宁吉喆局长见面,双方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统计调查工作进行了交流。

  712,省统计局在全省开展农业“三新”统计调查(测算)工作。

  718,省统计局组织开展重点互联网平台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718,省统计局组织开展“四众”平台专项统计调查工作。

  821,省统计局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辽统字〔201727号)

  920,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新动能服务新常态”——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主题活动。

  928,省统计局组建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11月上旬,省政府督查室、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农委、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统计工作专项督查。组成7个联合督查组,各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全省14个市,重点督查各市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省统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开展统计工作“百日联合行动”、县对乡镇(街道)统一管理试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

  119,省农普办召开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协调会。

  1216,省统计局召开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工作会议。

【2018年】

  19,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印发通知(辽统字〔20181号),成立业务分工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部分统计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

  118,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赵化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323,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发布《2016年辽宁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

  330,经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省农普办、省统计局向社会发布《辽宁省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44,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成立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53,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落实推进工作会议、全省核算工作会议,部署推进全省统计工作。

  521,整合省统计局所属调查队(副厅级)及其所属39个市县队、省普查中心(正处级)、省统计科学研究所(正处级)、教育与从业资格管理中心(正处级)、资料中心(正处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正处级),省扶贫办所属省扶贫统计监测中心(正处级),省民政厅所属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正处级),重新组建省统计局调查队,为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承担地方社会经济抽样调查等统计调查服务职能。

  710,省统计局组织召开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联审会议。

  726,新组建的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正式挂牌成立。

  96,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1010,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雷会见在辽督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宁吉喆一行,并一同参加调研督导。

  123,省统计局开通“纪念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题网页。

  126,省统计局在《辽宁省统计局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辽宁省统计局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19年】

  211,省统计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全省工业法人单位调查数据进行质量核查。

  223,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8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在《辽宁日报》上全文刊发。

  515,省统计局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

  63,省统计局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

  611,省统计局举办庆祝建党98周年专题党课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报告会。

  628,省统计局举办东北人民政府统计局旧址揭牌仪式。

  919,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以“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

  923,省统计局举办2019年度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班。

  1119,省统计局举办全省投资领域统计报表制度布置和统计业务培训会议。

  1125,省统计局印发《关于在全省统计系统集中开展好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2020年】

  16,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18,省统计局召开全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准备工作布置会议。

  2月上旬,省统计局快速组织开展口罩生产专项调查。

  2月上旬,省统计局对全省煤、电生产供应情况开展快速摸底调查。

  211,省统计局陆续组织开展3次新冠疫情对服务业企业影响问卷调查工作。

  220,省统计局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重点零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情况专项调查。

  226,省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19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月中下旬,省统计局组织开展新冠疫情对农业影响的快速调查工作。

  2月中下旬,省统计局组织开展新冠疫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影响问卷调查工作。

  426,省统计局组织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应用开发课题申请工作。

  514,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鲜祖德赴我省反馈统计督察意见,并在沈阳市就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和全省“防疫情促发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828,省人普办召开全省人口普查工作推进会。

  927,省统计局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暨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

  1119,省统计局调查队人员编制结构调整为:管理人员编制353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0名、工勤人员编制12名(辽编办发〔202069号)。

  1218,辽宁省统计学会召开九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

  新中国成立以来,辽宁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奋发图强,开拓进取,战胜困难和挫折,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辽宁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全面铺开,一个走向全面振兴的新辽宁正在下一个“百年”征程上阔步前进。

        学史力行--为国统计、为民服务。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统计局党组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守正创新,求真务实,重点围绕“五聚焦五着力”,研究制发了《中共辽宁省统计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确保全局实践活动责任清、目标明、载体实,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办事的实际行动。

聚焦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统计数据服务

        对接国家信息平台,加强省内各地区微信公众号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打造全省统计微矩阵,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了解全省及各市统计信息的便捷通道。协助主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中国新闻网发布《辽宁经济运行延续恢复增长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辽宁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发布《我省2020年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正增长》《2020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一季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2.9% 经济运行开局良好 发展预期总体向好——开局首季看振兴》《辽宁经济半年报出炉:GDP同比增长9.9%》等新闻信息20余篇,省统计局官方网站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69条,“辽宁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辽宁经济运行相关信息等29条,有效引导社会公众理性预期。办理完成社会公众申请公开173件咨询和申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聚焦精准监督,着力筑牢数据质量之基

        深入沈阳、本溪、辽阳等地,开展送法入企、入基层活动,对在国家统计督查整改工作和统计法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帮助解决统计法律文书制作与填写的误区和企业多年对《统计法》不理解的盲区。加强对企业统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对统计法律法规重点条款内容的宣讲,使企业统计从业人员提高了对统计造假带来的危害和后果的认识,熟悉了统计失信企业惩戒措施,提升了法律底线思维,增强了依法统计意识,为依法统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聚焦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着力优化统计方法路径

        从数据源头入手,制定《辽宁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方案》,通过推进企业类统计调查单位建成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努力推动企业原始记录、电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的有机衔接。开展服务业统计电子台账试点,努力减少企业报表人员填报统计报表的工作量,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季度报表情况,重点针对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对工作方法进行改进,加强平台审核力度,细化指标审核关系,减少人工审核工作量,为基层有效减负。

聚焦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修订完善《辽宁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切实做好我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工作;将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纳入常规统计制度,开展报表培训,推进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报表工作;对我省行业龙头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企业开展调研,为做好科技创新统计夯实基础。

聚焦群众利益,着力为群众办实事

        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春暖辽宁”志愿服务。从自身实际和业务专长出发,帮助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活动,累计深入22个社区,看望慰问患病困难老党员、群众28位,送上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为老旧小区楼道进行卫生清理,美化生活环境;向社区捐赠办公用品,宣传统计知识,了解社区防疫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长期联络机制,回应社区基层和群众的关切和需求。助力乡村振兴。全力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累计筹集资金15万元,帮助5个村修路、购置水泵、安装路灯等,真正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是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具体表现,下一步,省统计局将继续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下功夫,对照“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充实完善实践活动项目清单,确保问题准、措施实、效果好,进一步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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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