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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2021年05月30日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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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受教育情况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30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111日零时全省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758336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248324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8228529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04476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1965人上升为18216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4788人下降为14670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5328人下降为42799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1407人下降为18888人(见表1)。

    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区

    大学

    (大专及以上)

    高中

    (含中专)

    初中

    小学

    全省

    18216

    14670

    42799

    18888

    沈阳市

    27565

    16741

    37147

    13144

    大连市

    23593

    16095

    35323

    18862

    鞍山市

    13221

    14958

    51329

    15839

    抚顺市

    14983

    17428

    46884

    15846

    本溪市

    16567

    16233

    46548

    15908

    丹东市

    12941

    12924

    45225

    23544

    锦州市

    15221

    12688

    47207

    20513

    营口市

    12958

    10855

    48720

    22337

    阜新市

    13261

    17712

    46439

    17393

    辽阳市

    14258

    13505

    47615

    20410

    盘锦市

    18908

    16429

    41773

    17059

    铁岭市

    9606

    10825

    49477

    25565

    朝阳市

    11419

    11840

    41908

    27458

    葫芦岛市

    11904

    11718

    46723

    23607

    沈抚示范区

    22982

    13884

    43072

    14896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67年提高至10.34年。

    15个地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1年以上的地区有1个,在10年至11年之间的地区有7个,在10年以下的地区有7个(见表2)。

    2 各地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区

    2020

    2010

    全省

    10.34

    9.67

    沈阳市

    11.40

    10.68

    大连市

    10.82

    10.09

    鞍山市

    10.08

    9.69

    抚顺市

    10.18

    9.79

    本溪市

    10.29

    9.79

    丹东市

    9.64

    9.07

    锦州市

    9.96

    9.27

    营口市

    9.73

    9.14

    阜新市

    10.07

    9.48

    辽阳市

    9.96

    9.43

    盘锦市

    10.55

    9.81

    铁岭市

    9.29

    8.82

    朝阳市

    9.37

    8.69

    葫芦岛市

    9.59

    8.95

    沈抚示范区

    10.84

    -

    三、文盲人口

    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2208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61487人,文盲率[4]1.93%下降为0.90%,下降1.03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省人口是指全省14个地级市及沈抚示范区的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省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