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你好,你2024年1月9日申请的“请让统计数据接地气”信息已收到,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统计制度和有关要求,主要统计资料可以通过统计局网站、年鉴等方式公布,公布的数据要与上级核定数据一致,具体公布内容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自行决定。近年来,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工资数据由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布。2023年6月,省统计局已完成全省各市劳动工资统计中有关就业和工资数据的核定工作,并下发各市。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市统计局做好有关就业和工资数据的公布工作,力争提供更加详实、“接地气”的数据。再次感谢您对统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回复单位:辽宁省统计局人口与就业统计处;回复时间: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