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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关于开展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责任编辑:佟轶博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根据《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3 3 17 日早 8:30

  二、体检地点

  辽宁省金秋医院体检中心二部(所有受检者先经辽宁省金秋医院3号楼入口处进入,按照指示牌到达体检中心二部)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公交路线:

  (一)乘公交133路、213路、286路、K801路、K802路省金秋医院站下车即是。

  (二)乘公交135路、239路、环路南塔站下车向正西方向,沿文化路走 240 ,右转进入小南街走 370 即到。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期间禁止家属陪同,受检人员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受检者备好身份证、体检费600元(支付形式:微信或者支付宝),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五)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七)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

  (八)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九)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十)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一)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早8:15前到达体检中心入口处进行签到,签到后按照统一安排进入体检区。

  省金秋医院对参加体检人员有如下要求:

  (一)受检者体检当日如为新冠病毒现症感染者不予体检

  (二)受检者一律从3号楼进门,楼内门诊预检分诊处自动测温,到达体检中心后按指示牌排队,配合导检护士测温、流调、手消等。

  (三)请每人自行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 一米 距离。

  (四)如果发生漏报、瞒报的情况,后果自负,并由招录部门严处。

  (五)进入医院后则按照医院的标准防控措施和流程进行有序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铁民、李雅楠

  联系电话:1580400659515804006960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

   2023 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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