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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统计学会关于开展实证分析研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责任编辑:省统计局网站管理3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辽统会字〔20211

各会员单位及理事:

  为充分发挥统计学会服务我省经济发展和学会核心智库的作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服务,按照2021年学会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全省统计重点工作任务,经学会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实证分析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证分析研究内容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补齐四个短板、做好六项重点工作,紧密围绕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和对外开放新前沿发展格局,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规划,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养壮大新字号等方面开展实证分析研究,加强结构性分析,突出问题导向,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和措施。

  二、实证分析成果应用

  各会员单位及理事自拟实证分析报告题目。省统计局积极参与实证分析工作,根据报告题目配备相关人员,协助提供分析研究工作必要的统计资料与数据,共同协作完成实证分析报告的撰写。报告形成后拟以《统计决策参考》专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推荐给国家统计局主办的有关报刊。

  三、有关要求

  1.充分发挥各高校、科研院所人才优势,积极组织做好实证分析研究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及理事于2021615日前将实证分析研究题目报送到学会(见附件)。

  2.实证分析报告字数在1万字以内。统一采用Word撰写,标题用二号宋体,其他用三号仿宋或楷体。如有图表、公式,请使用专门的图表工具,务必保证符号、数字、线条的清晰,各种图示请以Excel格式粘贴在正文中。

  3.实证分析报告完成时间为2021年年底前。

  4.省统计学会联系人:

  刘莹024-8689513615804006373

  韩婷婷024-8689292313940120728

  电子邮箱:htingt1987163.com

  附件:2021年辽宁省统计学会实证分析研究题目申报表

  辽宁省统计学会

  2021427

附件

2021年辽宁省统计学会实证分析研究题目申报表

实证分析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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