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第二统计督察组进驻锦州市开展统计督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根据《辽宁省统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辽宁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日前进驻锦州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并于
朱玉宏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党中央就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等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问题,对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向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开展统计督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落地的重要举措。
朱玉宏指出,刚刚闭幕的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四个重大转变”的重要判断,明确提出新时代“六地”发展目标定位,统计工作肩负着提供可靠数据支撑和扎实监测评价的重要职责和历史使命。此次统计督察将紧紧围绕《辽宁省统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督察内容,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履行统计法定职责、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执行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开展统计督察,着力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刘克武表示,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来锦开展统计督察,是对锦州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体检,是对锦州市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的实地督导,也是锦州市改进提升统计工作的难得契机。各级党委政府将把支持和配合统计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此次统计督察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督察,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服从督察组的统一调度安排,完整提供资料,认真对待督察谈话,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绝不敷衍塞责、避实就虚、弄虚作假,对在督察过程中发生的干涉督察、消极对抗等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虚心接受、照单全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以统计督察为契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领导姚国民参加对接沟通并作汇报发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对接沟通。
据悉,辽宁省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将对锦州市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统计督察。进驻期间设立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问题举报电话:0416-3861813;举报信箱:辽宁省锦州市0019号邮政信箱;接访地址:锦州市科技路68号。受理举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