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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8日 责任编辑:佟轶博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义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全省统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高质量服务辽宁振兴发展。

  一、坚决贯彻依宪治国,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全省统计系统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自觉将统计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统计监测。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并作出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统计工作实践,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统计法律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统计执法程序,健全自由裁量基准,强化统计法治监督,确保统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坚持依法统计,不断完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

  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最基本要求。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是指导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对统计调查管理和统计数据公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依法统计提供了法律保障。依法统计就是要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法治要求,用准确的资料和数据表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实际状况,为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全省统计系统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扎实开展统计调查,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统计监测评价,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统计支撑。

  四、坚持依法治统,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严重违背党的思想路线,触犯党的纪律底线,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危害极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文件,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全省统计系统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执法力度不减,始终保持严惩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对存量问题有之必查,对增量问题露头就打,一以贯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执法效能,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续工作,继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工作,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五、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省统计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按照统计“八五”普法教育规划要求,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主动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养成带头守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做决策、办事情的习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其依法依规填报统计数据的意识。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氛围。

  踔厉奋发正当时,笃行不怠启新程。辽宁统计系统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凝心聚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统计监测,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辽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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