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经普办“三个举措”开展单位清查事中质量抽查工作

信息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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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质量,葫芦岛市经普办从10月到11月组织开展了全市单位清查事中质量抽查工作,检验和评估全单位清查数据质量,为编制高质量普查登记底册打好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清查事中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为确保单位清查阶段事中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单位清查数据质量,葫芦岛市有序、规范、高效开展抽查工作一是市经普办针对单位清查重点难点问题,成立督导组开展6轮督导检查;二是市经普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葫芦岛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事中抽查实施方案》;三是及时以文件和简报形式下发清查数据质量工作提示共计13件;四是组建由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7个数据质量抽查工作组;五是及时召开单位清查事中质量抽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抽查工作要求和工作重点;六是针对抽查准备工作、检查方法、检查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七是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同步开展清查阶段事中抽查工作。

  二、细化工作方式,确保抽查方法的代表性和科学性

  本次单位清查事中质量抽查,一是采取电话抽查,在完成清查数据上传的普查小区中,每个地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各抽取50—100户,进行核实运营状态;二是实地检查,每个地区分别抽取10—15户单位(含个体户)重点检查清查对象指标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抽取龙港区和兴城市调查对象复杂、稠密的地区各1个普查小区进行封闭普查小区检查漏报情况。对抽查发现单位漏登率高于3%,或个体户经营漏登率高于5%的普查区或普查小区所在乡(镇、街道)内所有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

  三、抓好清查事中抽查问题整改,确保清查工作质量

  一是电话抽查看,全市抽取的1285户中,各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对清查底册采集情况表中找不到且无法电话联系、停业(歇业)、已不再经营等情况查找不够彻底的问题。二是指标填写的准确性核查看,抽取各地区10—15户单位(含个体户),经核查发现,存在单位法人更改未及时进行平台变更录入的问题和单位、个体行业代码界定错误的问题。针对存在的单位和个体户已进行整改,及时退回并重新采集。三是针对漏普漏报情况进行核查看,分别抽取龙港区和兴城市调查对象复杂、稠密的地区各1个普查小区,共计单位和个体户209户,进行封闭普查小区核查。经核实,未发现漏普漏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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