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
2018年,辽宁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坚持党的建设为中心,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领,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科学性为导向,锐意改革创新、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省统计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年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全局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评责任制。2018年,省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有效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服务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同时印发《辽宁省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强工作监督考核,为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辽宁省统计局官网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统计工作、数据解读、统计知识和服务等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统计数据信息及分析资料,更新和维护统计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其中,工作信息151条,经济信息390条,信息发布数量较去年有一定的提升。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辽宁省统计局官网内设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重点公开行业政策与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和统计数据发布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围绕统计部门重点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主要经济指标的发布时间及按月度发布统计信息、按季度发布新闻通稿的宣传办法。同时,增加发布反映经济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等指标数据,增加已发布指标的细项数据和结构数据,更加全面反映新时代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情况和新特点。此外对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同步解读。
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在辽宁省统计局官网的“信息公开”栏目下设立“公开指南”“机构职能”“政府会议”“双公示”“权力公开”“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制度标准”等专栏,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权责清单等内容予以公开。
(一)机关基本情况信息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机构职能”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介绍等情况,方便公众查询。
(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权力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及时更新省统计局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及时公开事项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公开办理内容、范围、程序、时限等各项内容。
(三)决策信息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政府会议”栏目,主动公开省统计局各项重大会议相关情况,对有关决策信息和重点工作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改革发展方向。
(四)执行、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工作动态”栏目,及时公开统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对《辽宁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辽宁省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在正式定稿前进行广泛意见收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结果,以便更好地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通过“统计制度标准”栏目,公开统计制度、标准和指标解释,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统计。
(五)统计结果公开。
通过辽宁统计信息网“统计公报”栏目,定期发布年度统计公报,按全国统一的各项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公布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和农业普查公报,便于公众及时了解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通过“统计年鉴”栏目,公布历年《辽宁统计年鉴》,便于社会公众方便、直接、及时获取历年统计数据。通过“省情资讯”、“市情资讯”栏目,及时发布全省及分市主要统计数据,并进行详细解读,全面及时反映新常态下我省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不断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完善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在辽宁统计信息网“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公布《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申请表》《辽宁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政府信息公开受理邮箱地址及办事流程,及时回应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求。省统计局全年收到各类信息咨询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共计98件,确保对每一项信息规范登记、即时批办、及时回复,按时办结率为100%,切实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先后3次参加省政府重点工作媒体通报会。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相关工作任务,每季度参加省政府重点工作媒体通报会,通报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省中直媒体相关问题。二是发布统计公报。2月25日,在《辽宁日报》03版全文发布了《2017年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民网、凤凰资讯多家网站转载。三是及时向省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加强对统计指标和统计数据的解读力度。根据我局的新闻通稿,4月23日,《辽宁日报》头版头条发布《5.1%全省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辽宁电视台进行了相关报道,东北新闻网做了全文转载;7月25日,《辽宁日报》头版发布《稳之基更牢好之势更强》,辽宁电视台、辽宁广播电视台、沈阳晚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9月25日,《辽宁日报》头版发布《前八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10月30日,东北新闻网全文刊载了《前三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综述》;10月31日,辽宁日报头版发布《“稳”格局持续“进”态势发展“新”动能成长——从前三季度数据看我省经济运行》。
(二)积极办好统计开放日。
一是在辽宁统计信息网,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内网共同推出了“中国统计开放日”专题专栏,以“经普要闻”“解读‘四经普’”“流程图解”“应知应会”“经普纪行”“统计开放日主题回顾”等栏目宣传第四届经济普查。二是各市、县区局队分别以现场、网络、两微一端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联动宣传,让社会公众了解经济普查,支持经济普查,进一步拉近统计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三是在局外网开辟了改革开放40年成就宣传专栏,联合总队和各市开展宣传。改革开放40年成就宣传专栏包括综合篇、民生篇、图表篇和地区篇,通过文字及生动图表等形式集中展现了辽宁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
(三)组织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统计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度,按照局党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5月15日,省统计局积极筹备、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以“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为切入点,认真开展紧扣主题、讲求实效、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局办公室印发《关于举办“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对“5.15政务公开日”的宣传活动进行了统一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宣传统计信息公开指南、统计法、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内容,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统计工作,并现场回答群众所提问题。活动主要方式是开展专题统计资料宣传,并现场回答群众所提问题。活动现场向100余位群众和单位周边商户发放了《统计法规宣传手册》、《统计法律法规常识》、《统计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统计工作宣传纪念品等物品,解答了50余位群众的问题,总计共发放资料300余份,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七、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方面,一把手总体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7名局内干部分别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局内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健全工作制度。
近年来,省统计局已经建立了《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试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辽宁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试行)》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2018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又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公开工作提供了更多的规范依据。
(三)强化业务培训。
省统计局坚持每年召开统计系统办公室业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信息业务培训班。2018年11月在沈阳举行了业务培训,全省统计系统近百人参加,达到了预期目的。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于新形势的发展、相对于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脚踏实地开展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重点推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
(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深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及时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广大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服务。
(三)强化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舆论宣传,提高党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