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计局
目录
第一部分辽宁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辽宁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辽宁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制定统计政策、规划,起草统计工作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系统诚信体系建设。
(二)建立健全全省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省及各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省及各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省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新经济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管理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省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审批涉外调查机构和涉外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省辖市统计局正副局长任免工作,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审工作。
(八)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全省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计信息系统运行规则及管理制度,负责全省统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信息安全,指导大数据在全省统计工作中的运用。负责统计经费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九)收集和整理省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省际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加强全省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经济形势预测研判。组织开展经济热点专题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分类,进一步拓展“三新”统计范围,逐步完善“三新”统计制度、调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强辽宁新经济发展的统计分析研究。
(3)加强对部门统计的协调和指导。为部门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业务咨询和统计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更新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进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强化统计部门统筹协调分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统计局本级
2.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
第二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184.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076.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76.1%。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7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72.5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7%。其中主要有委托调查费、以前年度缴纳的职业年金返还、外地退休职工医保返还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735.1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1.74%。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经费结转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53.86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一是年内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进行调整;二是一些项目的延续性,资金在今年内支付。
(二)支出总计13183.1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52.6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1.42%。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0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6.28万元,资本性支出80.96万元。
2.项目支出1130.5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8%。主要包括专项统计业务671.56万元,专项普查活动191.8万元,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76.73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332.03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一是年内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进行调整;二是一些项目的延续性,资金在今年内支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001.37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部分项目将在下一年进行支付等原因形成的结转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76.98万元,降低14.42%,主要原因: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加速推进项目运行。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9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1.64万元,项目支出935.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04.48万元,增长24.26%,主要原因:一是加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力度;二是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2%,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8.4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6%。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97.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2.96万元,占78.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62万元,占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0.9万元,占4.0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0.46万元,占0.1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5.22万元,占5.2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12.97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3197.9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发放未休假补贴,工资及公积金调整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专项统计业务671.56万元,主要是局本级专项统计印刷费、一套表调查省级技术服务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要在2020年进行支付。
(4)专项普查活动191.8万元,主要是投入产出调查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76.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延续性项目,部分费用在2019年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5875.8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发放未休假补贴,工资及公积金调整等。
(7)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75.78万元,主要是办公用房修缮等支出,本年没有预算安排,使用以前年度结转经费支出业务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62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41.3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离退休人员采暖费、体检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在职人员年度中退休。
(2)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采暖费、体检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经济分类科目的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58.98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养老保险调整。
(4)死亡抚恤100.75万元,主要是过世职工抚恤金等支出,本年初无预算。
(5)伤残抚恤2.62万元,主要是因工伤残人员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4.5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12月份工伤残补助待来年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520.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81.9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医疗保险调整。
(2)事业单位医疗338.95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调整医疗保险费。
4.农林水事务支出20.46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2.01万元,主要是扶贫监测劳务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合同已签订,款项待来年支付。
事业运行支出18.4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监测日常公用经费的报销,年初无预算,用以前年度结余支付。
5.住房保障支出675.2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675.22万元,主要是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中公积金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03万元,公务接待费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7.6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4.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4.03万元,主要是年内有一人次参加了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出国学习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批次,14人,0.5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82.02%,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7.62万元,比上年增加5.91万元,增长7.61%,主要是普查项目作为三年连续性项目,部分资金在本年内支付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1.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89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4.6万元,比上年增加313.64万元,增长37.13%,主要原因是年内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上调,并一次性补交职业年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3.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4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统计局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5个,涉及资金817.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二是部分资金结算时间较长,存在个别项目跨年支付的情况。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综合全局情况,合理制定预算计划;二是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三是合理规划各项目完成进度,尽快完成并支付费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业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辽宁省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