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监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一)年度工作计划
积极跟进国家编制制度的变化,完成2024年度省市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和审核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持续学习《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试行)》,进一步优化2024年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程序。
2.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相关部门联合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完成2024年辽宁省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上报国家统计局。
3.完成2024年市级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收集工作,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2024年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审核工作。
4.配合省发改委完成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本溪市的试点。
责任单位:国民经济核算处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二、完善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统计指标体系
(一)年度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做好2025年度生态保护补偿统计监测工作;用好《辽宁省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深化数据应用。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根据国家报表制度要求,完成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数据收集和查询工作。
2.结合辽宁实际,用好与“双碳”工作相适应的《辽宁省资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做好能源平衡表编制,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责任单位:能源统计处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统计服务
(一)年度工作计划
开展能源、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统计监测,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提供统计服务。
(二)具体工作措施
1.加强能源生产消费、工业企业用水等方面的统计监测和分析。
2.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的统计数据。
3.在《辽宁统计年鉴》中设置能源、环境保护篇章。
责任单位:能源统计处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四、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一)年度工作计划
紧跟国家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方案,开展2026年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监测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满意度。
(二)具体工作措施
根据多阶段、概率比例、简单随机抽样设计原则,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CATI)方式,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生态环境满意度数据。
责任单位:局调查队社情民意调查部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