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任务。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省统计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省统计局积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调查,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辽宁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