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辽宁统计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1日 编辑:佟轶博 来源:

  为全面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党和政府的统计公信力,为省委省政府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充分发挥统计在全省经济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国家统计局十三五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三五时期辽宁统计工作面临的基本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依法治国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攸关时期。统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挑战是主要的,机遇是挑战中的机遇。只有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加强改进提高统计工作,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统计数据,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凸显与重要。同时,随着市场经济决定性作用的增强,统计客体规模越来越巨大、结构越来越复杂、变动越来越频繁,统计需求愈来愈多样、愈来愈具体,要求统计数据愈来愈及时、愈来愈准确,统计工作难度愈来愈大。

 

  统计制度方法体系还不够健全,统计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也比较薄弱,统计数据质量还需要提高。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人员必须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十三五时期辽宁统计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辽宁统计发展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协同推进四个全面的总要求,在全国统计改革与发展的大格局下,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健全统计体制,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坚持法治立统、改革兴统、科技强统、服务塑统,全面开创辽宁统计发展改革新局面,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需要出发,坚持服务振兴原则;从国家统计发展改革总体要求出发,坚持适应衔接原则;从辽宁统计重点任务出发,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从辽宁统计薄弱环节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从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出发,坚持依法治统原则。

 

  三、十三五时期辽宁统计发展改革的总体目标

 

  辽宁统计发展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支撑,使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化、多元化、市场化发展格局,更好地适应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迅猛发展大势,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好地适应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以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标准统一的统计调查体系为基础,以科学规范、机制完善的统计调查为依托,以法规健全、执法严格的统计法制为保障,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为支撑,全面及时、真实准确、运转高效的现代统计体系。

 

  积极创新统计理念,树立科学精神,尊重经济运行规律,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统计工作规律,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揭示社会经济实际情况;努力拓宽国际视野,既要突破又要超越,激发统计活力;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依法凝聚统计力量,理顺统计关系,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秉承服务宗旨,以统计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统计用户需求,使统计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社会。

 

——建立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方法科学、标准完善的统计调查体系。

 

——建立依据国家规定、符合省情、健全完备、科学统一的经济核算体系。

 

——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

 

——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

 

——建立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分工合理、机制完善的统计组织体系。

 

——建立内容完整、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

 

——建立爱岗敬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守职尽责的专业化人才体系。

 

  四、十三五时期辽宁统计发展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建立领域完整、指标健全、标准完善、方法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

 

  拓展完善统计调查领域。增加反映流通消费分配情况、民生改善、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社会、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项目,深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建立对分市调查失业率有代表性的全省季度劳动力调查制度,完善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改进创新统计调查,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

 

  健全统计指标。增加有效引导科学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统计指标,完善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调查制度,健全消费、收入、人口等领域调查制度,更加真实反映速度变化,更加全面揭示结构优化,更加有效监测增长动力转换,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保障。

 

  完善统计标准。加快健全统计分类标准,积极推进统计指标涵义、计算方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的标准化,加快建立全省统计调查项目元数据库,加快建立统一完备、不重不漏、信息真实、更新及时、互惠共享的全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确保统计调查科学规范。

 

  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完善普查组织方式,创新普查手段,优化普查资源,夯实普查基础。组织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完善规模企业全面调查,积极研究推行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的方法。从数据采集、上报、审核、汇总等各环节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健全涵盖统计调查各环节、各岗位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行为准则。完善原始数据核实核查制度和重大统计调查事后质量抽查制度。

 

  (二)建立依据国家要求、符合省情、健全完备、科学统一的经济核算体系。

 

  建立统一的核算制度。依据国家统一的核算制度,尽快实现全省和分市生产总值数据的统一核算、统一发布,开展分季环比统计核算;加快编制全省和分市资产负债表,从存量角度摸清我省财富家底和结构状况;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监测和统计体系,编制土地、矿产、能源、森林、水资源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完善核算方法。改进支出GDP核算,适时公布支出法GDP数据。改进投入产出核算方法,充分发挥投入产出表的核算框架作用。改进和完善资金流量核算,更加真实反映全省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加快推进能源统一核算,做到坚持原则、科学核算、消除差异、确保衔接。

 

  (三)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

 

  加快统计数据生产方式变革。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空间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探索实现直接获取调查对象原始数据和获取整合大数据,使传统方式调查数据、行政记录、大数据共同构成统计调查基础资料来源。

 

  研究推行数据转换技术。积极开发在线共享、加工各类行政记录和企业电子化经营财务资料的技术,做到通过行政记录能够满足需要的不再进行统计调查,对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尽可能直接采用其生产经营和财务记录资料,夯实统计数据采集基础。

 

  研究推行数据获取整合技术。积极开发能够直接搜索搜集存储处理各类交易、交互、传感等大数据的技术,实现对大数据的搜索搜集、清理整合及充分利用。

 

  完善联网直报系统。实现所有调查项目在线设计、审批和布置;所有面向同一调查对象的调查项目,全部执行一套表电子化统计报表;所有由调查对象填报的调查,全部通过互联网直接报送;所有现场调查,全部由调查员手持电子设备现场采数并通过网络直接报送。

 

  拓展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功能,推进空间信息技术在农业、工业、投资、人口、城镇化统计中的应用。

 

  (四)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

 

  健全统计法律规范。加大对统计深层次问题研究,国家《统计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尽快修订推出《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并据此修改相关配套制度。

 

  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模范遵守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人员严格执行统计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知法守法作为普法宣传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敬畏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维护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统计执法力量,提高统计执法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完善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查处制度,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工作的全覆盖。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统计人员弄虚作假更要严厉惩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严格执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坚决公示企业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严重虚报瞒报漏报以及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

 

  (五)建立领导有力、机构健全、分工合理、机制完善的统计组织体系。

 

  加强省统计局组织领导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能力,树立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权威,严肃查处违背统计调查报批备案制度的行为,强化对国家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加强对全省统计工作的统一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协调有力、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原则,科学界定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职能,进一步明确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建成真实完整、更新及时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积极推动部门加强自身统计机构建设,充实部门统计力量。

 

  完善各级政府综合统计管理体制,确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创新统计运行机制,努力构建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的统计组织体系。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创建活动,完善统计经费、统计教育培训、统计科研等保障体系,使县乡两级统计工作达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信息畅通、数据真实、运转高效,使全省统计基层基础更加完善,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六)建立内容完整、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

 

  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在提供常规性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加强对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程的统计监测,加强对新型业态、新兴产业、新型商业模式的数据反映,加强对深化改革的效益和成果的信息搜集,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预判,及时提出针对性强、时效性高、参考价值大的对策建议。

 

  提高统计监测能力。加强对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统计监测;建立主要资源消耗量和非化石能源消耗量统计制度;强化资源环境统计,加快建立可满足测算温室气体排放量需要的方法体系;完善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进一步提高样本代表性和数据质量;加快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

 

  扩展统计监测领域。顺应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突破辽西北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健全反映三个区域协调发展、沿海与内陆互动发展的指标体系。建立以中部城市群为主体,以沿海城镇带、辽西北城镇带为两翼的全省城镇带建设的统计监测。

 

  加强对社会公众统计服务。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完善省级统计数据库。积极适应信息化时代人们获取资讯的习惯和渠道,推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数据发布形式,加快推进统计可视化的开发与应用。应用移动互联网、多媒体、交流互动等技术改造提高辽宁统计信息网质量,丰富网站信息内容。

 

  (七)建立爱岗敬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守职尽责的专业化人才体系。

 

  深入实施按需选才、精心育才、放手用才的人才兴统战略,努力打造一支满足统计事业发展需要、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统计队伍。

 

  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统筹各类统计队伍发展,努力建设理念先进的统计设计队伍,追求真实的统计数据采集队伍,技术过硬的统计数据处理队伍,善于分析的统计服务队伍,追求公正的统计法制队伍,纪律严明的统计行政管理队伍,服务大局的统计领导队伍。注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使统计部门真正成为既能出数字、出成果,更能出干部、出人才的部门。

 

  加强统计教育培训。加强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增强教育培训的普遍性和适用性,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教育培训架构。重点加强统计政策法规、统计制度方法和信息应用技术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完善学习效果考核制度,不断增强培训的互动性、实践性和实效性。

 

  推进统计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实、创新、严谨、奉献的统计行风,严格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健全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引导统计干部重落实、敢落实、善落实,切实提高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执行力。筑牢思想作风建设基础,提高干部思想政治觉悟,加强组织纪律修养。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按制度用权、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真正做到热爱统计、忠诚统计、真实统计、服务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