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0年01月23日
    来源:辽宁省统计局
    |
    Aa 字体:
    |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辽宁省统计局

    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22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要求,我省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摸清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开展的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省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省政府批准,现将辽宁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予以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60.04万个,全部产业活动单位67.55万个,个体经营户212.86万个(详见表1)。

     

    1  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万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60.04

    100.0

      企业法人

    51.65

    86.0

      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法人

    3.79

    6.3

    其他法人

    4.60

    7.7

    二、产业活动单位

    67.55

    100.0

    第二产业

    13.58

    20.1

    第三产业

    53.97

    79.9

    三、个体经营户

    212.86

    100.0

    第二产业

    12.18

    5.7

    第三产业

    200.68

    94.3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81万个,占29.7%;制造业8.94万个,占14.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45万个,占10.7%。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7.97万个,占46.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8.93万个,占23.0%;住宿和餐饮业20.88万个,占9.8%(详见表2)。

     

    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万个)

    比重(%

    数量(万个)

    比重(%

    合 计

    60.04

    100.0

    212.86

    100.0

    采矿业

    0.37

    0.6

    0.07

    0.0 

    制造业

    8.94

    14.9

    8.69

    4.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31

    0.5

    1.03

    0.5

    建筑业

    3.68

    6.1

    2.91

    1.4

    批发和零售业

    17.81

    29.7

    97.97

    46.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19

    3.7

    48.93

    23.0

    住宿和餐饮业

    0.89

    1.5

    20.88

    9.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8

    4.8

    0.74

    0.3

    金融业

    0.37

    0.6

    -

    -

    房地产业

    2.22

    3.7

    0.87

    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5

    10.7

    3.58

    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2

    5.0

    0.42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37

    0.6

    0.04

    0.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6

    2.1

    19.80

    9.3

    教育

    1.91

    3.2

    1.39

    0.7

    卫生和社会工作

    1.14

    1.9

    2.41

    1.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7

    2.1

    1.66

    0.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13

    6.9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省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1.65万个。其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6%,有限责任公司占13.8%,私营企业占81.6%(详见表3)。

     

    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数(万个)

    比重(%

    合 计

    51.65

    100.0

    内资企业

    51.09

    98.9

    国有企业

    0.33

    0.6

        集体企业

    0.64

    1.2

        股份合作企业

    0.10

    0.2

        联营企业

    0.03

    0.0

        有限责任公司

    7.11

    13.8

    股份有限公司

    0.76

    1.5

        私营企业

    42.12

    81.6

        其他企业

    0.00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16

    0.3

    外商投资企业

    0.40

    0.8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02.1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49.37万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96.0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91.3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234.02万人,占25.9%;建筑业85.14万人,占9.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1.24万人,占9.0%。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4.73万人,占44.1%;住宿和餐饮业60.73万人,占1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8.95万人,占12.4%(详见表4)。

     

    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万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 计

    902.16

    349.37

    396.06

    191.32

    采矿业

    27.39

    6.01

    0.32

    0.04

    制造业

    234.02

    74.97

    28.34

    13.4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09

    4.61

    1.63

    0.36

    建筑业

    85.14

    14.46

    6.69

    0.87

    批发和零售业

    80.63

    37.28

    174.73

    98.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04

    10.89

    48.95

    5.61

    住宿和餐饮业

    11.42

    6.42

    60.73

    34.3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25

    10.52

    1.15

    0.59

    金融业

    58.74

    35.25

    -

    -

    房地产业

    31.16

    13.14

    2.60

    1.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9.03

    17.77

    7.43

    3.1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82

    7.69

    0.76

    0.3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80

    3.89

    0.06

    0.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41

    3.31

    43.91

    22.14

    教育

    61.23

    40.60

    5.66

    4.65

    卫生和社会工作

    39.00

    27.07

    5.80

    3.4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70

    3.99

    5.22

    2.6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81.24

    30.30

          -

    -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三)地区分布。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数中,沈阳经济区占42.9%,沿海经济带占48.8%,辽西北地区占8.3%。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沈阳经济区占40.4%,沿海经济带占44.0%,辽西北地区占9.4%(详见表5)。

     

    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从业人员数

     

    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数量(万个)

    比重(%

    数量(万人)

    比重(%

    合 计

    60.04

    100.0

    902.16

    100.0

     

    18.08

    30.1

    218.99

    24.3

     

    17.54

    29.2

    215.55

    23.9

     

    3.22

    5.4

    56.92

    6.3

     

    1.67

    2.8

    29.96

    3.3

     

    1.21

    2.0

    29.60

    3.3

     

    2.24

    3.7

    31.90

    3.5

     

    2.34

    3.9

    36.79

    4.1

     

    2.98

    5.0

    42.81

    4.7

     

    1.47

    2.5

    23.98

    2.7

     

    1.56

    2.6

    29.20

    3.2

     

    1.52

    2.5

    36.37

    4.0

     

    1.54

    2.6

    27.34

    3.0

     

    1.96

    3.3

    33.23

    3.7

    葫芦岛

    2.71

    4.5

    33.72

    3.7

    注:1.表中合计数含不计入分市的省直管单位。

        2.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不计入分市的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银保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2.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不计入分市的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单位,以及银保监会(原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

     

      (四)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5194.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22.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77.1%。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0711.8亿元(不含金融业)。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35.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64.6%

     

      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3158.0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49.4%,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占50.6%(详见表6)。

     

    6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45194.1

    100711.8

    73158.0

    采矿业

    3160.4

    1807.8

    1446.7

    制造业

    38262.8

    24111.8

    28326.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804.0

    4434.4

    2392.9

    建筑业

    8410.5

    5655.3

    4309.3

    批发和零售业

    15744.6

    11919.7

    24319.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859.1

    7662.1

    2675.5

    住宿和餐饮业

    695.2

    539.3

    229.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75.1

    1008.6

    978.2

    金融业

    84157.3

    -

    2895.4

    房地产业

    31769.2

    24668.4

    3178.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255.6

    11382.0

    1088.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42.9

    1294.1

    626.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589.8

    1802.4

    108.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79.7

    234.9

    117.8

    教育

    2425.3

    402.4

    69.5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09.5

    870.7

    218.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68.7

    418.4

    108.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670.0

    2412.1

    -

    注:1.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

        2.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含金融业。

     

      (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44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7%。在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高端装备制造业占23.3%;生物产业占19.9%;节能环保产业占16.5%,新材料产业占16.3%,新能源产业占14.6%

     

      (六)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454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4%

     

      (七)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末,全省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89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7%2018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3万人年。

     

      (八)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省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4.4万个,从业人员31.6万人,资产总计2971.0亿元。

     

      2018年末,全省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4.0万个,从业人员25.8万人,资产总计263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7.0亿元。

     

      2018年末,全省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0.4万个,从业人员5.8万人,资产总计340.9亿元。

     

      二、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6万个,从业人员280.7万人。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2.1%。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0.6%;集体企业占2.8%;有限责任公司占12.2%,私营企业占79.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6%,外商投资企业占11.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6%,集体企业占2.2%,有限责任公司占34.4%,私营企业占36.7%(详见表7)。

     

    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6080

    2807228

    内资企业

    93460

    2371771

      国有企业

    569

    43899

      集体企业

    2717

    62588

      股份合作企业

    452

    5490

      联营企业

    49

    1105

      有限责任公司

    11710

    966885

      股份有限公司

    1614

    260093

      私营企业

    76265

    1030288

      其他企业

    84

    142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79

    100827

    外商投资企业

    2041

    33463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占3.8%,制造业占93.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7%9.6%7.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9.8%,制造业占8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8%。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金属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2%6.5%6.1%(详见表8)。

     

    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6080

    2807228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99

    10080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5

    41967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064

    39586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563

    21348

    非金属矿采选业

    1661

    20804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08

    49118

    其他采矿业

    59

    280

    农副食品加工业

    6572

    160578

    食品制造业

    2268

    4605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423

    23834

    烟草制品业

    4

    1683

    纺织业

    1463

    29022

    纺织服装、服饰业

    6418

    15549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704

    1165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525

    30143

    家具制造业

    1581

    26802

    造纸和纸制品业

    1375

    2273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831

    17256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464

    13725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981

    9784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485

    112679

    医药制造业

    767

    43999

    化学纤维制造业

    99

    390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508

    8081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176

    15786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755

    18114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22

    57615

    金属制品业

    7547

    172539

    通用设备制造业

    14158

    258682

    专用设备制造业

    5962

    115840

    汽车制造业

    1591

    15777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114

    12640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85

    10008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373

    63861

    仪器仪表制造业

    1494

    28153

    其他制造业

    598

    624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07

    565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915

    3273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299

    13948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34

    1778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23

    3324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147.1亿元,负债合计30320.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166.5亿元(详见表9)。

     

    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8147.1

    30320.6

    32166.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766.4

    471.7

    258.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87.8

    191.4

    306.1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074.3

    588.4

    323.1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94.7

    207.2

    169.3

    非金属矿采选业

    346.4

    172.6

    110.2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287.6

    174.6

    278.4

    其他采矿业

    3.3

    1.8

    0.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986.1

    1298.3

    1861.1

    食品制造业

    501.5

    308.8

    252.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77.1

    150.5

    163.3

    烟草制品业

    56.7

    52.8

    77.1

    纺织业

    217.6

    148.6

    117.9

    纺织服装、服饰业

    278.4

    148.6

    274.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7.4

    52.1

    62.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73.4

    107.7

    136.2

    家具制造业

    135.4

    75.7

    95.9

    造纸和纸制品业

    243.9

    149.5

    167.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94.9

    61.6

    56.3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77.7

    43.6

    44.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3497.1

    2441.2

    5562.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568.8

    1671.9

    2009.8

    医药制造业

    852.2

    477.1

    568.6

    化学纤维制造业

    53.9

    33.3

    36.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14.6

    546.1

    498.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436.7

    1527.7

    1443.9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284.2

    3226.1

    4110.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810.4

    964.1

    1346.0

    金属制品业

    1493.2

    983.7

    1045.3

    通用设备制造业

    3033.5

    1949.5

    1422.3

    专用设备制造业

    1779.6

    1171.7

    717.4

    汽车制造业

    3656.6

    2519.3

    3278.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917.1

    1900.3

    1065.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510.3

    867.3

    816.8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220.3

    652.6

    737.7

    仪器仪表制造业

    343.5

    184.7

    146.5

    其他制造业

    39.7

    17.4

    29.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23.5

    179.9

    105.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00.0

    167.4

    76.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540.0

    3780.1

    2133.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340.3

    192.6

    159.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21.4

    460.9

    99.7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10

     

    10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万吨

    5.8

    亿米

    1.1

    化学纤维

    万吨

    20.6

    大米

    万吨

    190.0

    卷烟

    亿支

    268.7

    彩色电视机

    万台

    154.8

        其中:液晶电视机

    万台

    154.8

    家用电冰箱

    万台

    132.7

    房间空气调节器

    万台

    117.1

    粗钢

    万吨

    6875.4

    钢材

    万吨

    6904.5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109.3

        其中:精炼铜(电解铜)

    万吨

    11.0

    铝材

    万吨

    93.5

    原铝(电解铝)

    万吨

    57.3

    水泥

    万吨

    4291.7

    硫酸(折100%

    万吨

    155.2

    烧碱(折100%

    万吨

    76.3

    乙烯

    万吨

    176.2

    化肥(折100%

    万吨

    45.8

    汽车

    万辆

    94.9

    金属切削机床

    万台

    4.2

    集成电路

    亿块

    1.7

    程控交换机

    万线

    3.8

    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

    万台

    45.6

    微型计算机设备

    万台

    6.2

    工业机器人

    万台(套)

    0.7

     

      三、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7万个,从业人员85.1万人。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11)。

     

    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6767

    851371

    内资企业

    36670

    844201

      国有企业

    192

    18717

      集体企业

    406

    43523

      股份合作企业

    47

    2569

      联营企业

    9

    272

      有限责任公司

    5568

    296101

      股份有限公司

    469

    31022

      私营企业

    29978

    451427

      其他内资企业

    1

    57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5

    5723

    外商投资企业

    72

    1447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6.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8%,建筑安装业占19.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3.8%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7.0%,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0.0%,建筑安装业占17.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6.0%(详见表12)。

     

    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6767

    851371

    房屋建筑业

    5943

    315142

    土木工程建筑业

    7667

    255135

    建筑安装业

    7066

    14454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6091

    1365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53.1亿元,负债合计5522.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09.3亿元(详见表13)。

     

    1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8153.1

    5522.6

    4309.3

    房屋建筑业

    3275.7

    2182.8

    1688.7

    土木工程建筑业

    3242.0

    2373.8

    1507.4

    建筑安装业

    768.6

    422.1

    534.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866.7

    543.9

    578.5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7.8万个,从业人员80.6万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2.3%,零售业占37.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4.5%,零售业占45.5%(详见表14)。

     

    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178058

    806301

    批发业

    110883

    43909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6894

    2660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2456

    57629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0408

    4408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950

    1220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4169

    3080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4412

    13673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4889

    89496

      贸易经纪与代理

    7198

    17419

      其他批发业

    7507

    24127

    零售业

    67175

    367210

      综合零售

    5248

    8379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7849

    2609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202

    2855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312

    14283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508

    66325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9479

    70655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7076

    28090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9762

    2837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6739

    2103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9%,外商投资企业占2.0%(详见表15)。

     

    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78058

    806301

    内资企业

    177239

    774742

      国有企业

    633

    14763

      集体企业

    1520

    9787

      股份合作企业

    248

    1449

      联营企业

    124

    546

      有限责任公司

    20036

    163165

      股份有限公司

    1796

    37188

      私营企业

    149798

    535273

      其他企业

    3084

    1257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99

    15139

    外商投资企业

    620

    164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744.6亿元。其中,批发业占76.5%,零售业占23.5%。负债合计11919.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319.9亿元(详见表16)。

     

    1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5744.6

    11919.7

    24319.9

    批发业

    12051.8

    9398.9

    20885.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699.4

    535.3

    989.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51.3

    482.3

    966.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04.0

    416.2

    570.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4.3

    89.5

    157.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96.0

    452.2

    762.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780.3

    5548.9

    15641.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399.1

    1029.8

    1214.2

      贸易经纪与代理

    715.0

    500.9

    242.4

      其他批发业

    392.4

    343.8

    341.6

    零售业

    3692.8

    2520.8

    3434.7

      综合零售

    914.4

    697.9

    599.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8.4

    77.5

    106.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39.8

    203.3

    138.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90.4

    51.7

    72.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69.0

    115.8

    229.3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334.4

    723.2

    1526.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08.0

    144.6

    25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96.1

    141.8

    134.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22.3

    365.2

    375.6

     

     

      五、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万个,从业人员44.9万人(详见表17)。

     

    1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1750

    448838

    铁路运输业

    16

    115708

    道路运输业

    13047

    192416

    水上运输业

    532

    20920

    航空运输业

    141

    12910

    管道运输业

    11

    173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4331

    32258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633

    43159

    邮政业

    1039

    3129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772.4亿元,负债合计762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75.5亿元(详见表18)。

     

    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772.4

    7620.5

    2675.5

    铁路运输业

    2938.4

    1501.7

    364.3

    道路运输业

    5836.1

    2531.9

    765.7

    水上运输业

    2586.5

    1181.0

    307.0

    航空运输业

    193.5

    61.7

    61.4

    管道运输业

    7.9

    1.9

    1.8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885.1

    675.1

    576.0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273.6

    1642.2

    505.2

    邮政业

    51.4

    25.0

    94.0

     

      六、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0.9万个,从业人员11.4万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7.8%,餐饮业占62.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9%,餐饮业占50.1%(详见表19)。

     

    1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61

    114184

    住宿业

    3349

    57020

      旅游饭店

    789

    35034

      一般旅馆

    2235

    17747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及其他住宿业

    325

    4239

    餐饮业

    5512

    57164

      正餐服务

    4253

    37900

      快餐服务

    489

    13369

      饮料及冷饮服务

    138

    146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90

    2254

      其他餐饮业

    442

    218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1.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5.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8.0%,外商投资企业占6.3%(详见表20)。

     

    2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8861

    114184

    内资企业

    8712

    97808

      国有企业

    146

    6360

      集体企业

    125

    1193

      股份合作企业

    19

    104

      联营企业

    7

    120

      有限责任公司

    1098

    25561

      股份有限公司

    104

    5434

      私营企业

    7201

    58787

      其他企业

    12

    24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3

    9112

    外商投资企业

    96

    726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95.2亿元。其中,住宿业占72.1%,餐饮业占27.9%。负债合计539.3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229.0亿元(详见表21)。

     

    2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95.2

    539.3

    229.0

    住宿业

    501.3

    389.0

    95.2

      旅游饭店

    343.6

    258.0

    62.6

      一般旅馆

    93.9

    72.7

    26.4

        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及其他住宿业

    63.8

    58.3

    6.2

    餐饮业

    193.9

    150.3

    133.7

      正餐服务

    150.6

    122.7

    56.5

      快餐服务

    31.1

    20.8

    65.4

      饮料及冷饮服务

    3.4

    1.2

    3.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4.1

    2.2

    5.5

       其他餐饮业

    4.7

    3.4

    2.5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万个,从业人员23.7万人(详见表22)。

     

    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8638

    23741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023

    54255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155

    1136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460

    1718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2.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8.1%,外商投资企业占19.8%(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28638

    237419

    内资企业

    28304

    171180

      国有企业

    74

    4038

      集体企业

    32

    231

      股份合作企业

    6

    80

      联营企业

    1

    1

      有限责任公司

    4270

    47758

      股份有限公司

    419

    25712

      私营企业

    23472

    93238

      其他企业

    30

    12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8

    19258

    外商投资企业

    286

    469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48.4亿元,负债合计100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78.2亿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48.4

    1001.3

    978.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62.2

    490.5

    443.3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2.6

    66.1

    45.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883.5

    444.7

    489.5

     

      八、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0.4万个,从业人员58.7万人(详见表25)。

     

    2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664

    587295

     货币金融服务

    2033

    183408

    资本市场服务

    473

    6591

     保险业

    810

    394827

     其他金融业

    348

    2469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个数和从业人员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15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95.4亿元(详见表26)。

     

    2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4155.9

    2895.4

     货币金融服务

    78832.3

    1665.7

    资本市场服务

    1660.6

    31.7

     保险业

    3170.2

    1175.3

     其他金融业

    492.8

    22.7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九、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2万个。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29.4%,物业管理企业占36.9%,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占24.1%

     

      2018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0.8万人。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23.7%,物业管理企业占59.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占9.6%(详见表27)。

     

    2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2065

    308003

     房地产开发经营

    6495

    72897

     物业管理

    8150

    183176

     房地产中介服务

    5326

    29680

    房地产租赁经营

    1821

    20849

     其他房地产业

    273

    14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31736.1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占87.8%,物业管理企业占2.8%,房地产租赁经营企业占7.4%。负债合计2465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78.3亿元(详见表28)。

     

    2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1736.1

    24651.5

    3178.3

     房地产开发经营

    27870.9

    22123.3

    2806.1

     物业管理

    882.7

    794.5

    203.3

     房地产中介服务

    350.9

    170.4

    48.5

     房地产租赁经营

    2349.4

    1372.0

    117.5

     其他房地产业

    282.3

    191.3

    2.9

     

      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3万个,从业人员47.5万人。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9.2%,商务服务业占90.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2%,商务服务业占95.8%(详见表29)。

     

    2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165

    475466

     租赁业

    5791

    19831

     商务服务业

    57374

    45563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9%(详见表30)。

     

    3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63165

    475466

    内资企业

    62842

    467722

      国有企业

    446

    17906

      集体企业

    580

    13446

      股份合作企业

    50

    1350

      联营企业

    24

    566

      有限责任公司

    9700

    122561

      股份有限公司

    719

    8684

      私营企业

    50661

    300335

      其他企业

    662

    287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1

    3379

    外商投资企业

    232

    436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899.3亿元。其中,租赁业占1.4%,商务服务业占98.6%。负债合计11316.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8.8亿元。(详见表31)。

     

    3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1899.3

    11316.8

    1088.8

     租赁业

    313.9

    192.8

    70.0

     商务服务业

    21585.5

    11124.1

    1018.8

     

      十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3.0万个,从业人员21.8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8万个,从业人员17.6万人(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27971

    176011

     研究和试验发展

    5895

    229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130

    11895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946

    3412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1.5%(详见表33)。

     

    3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合 计

    27971

    176011

    内资企业

    27786

    173022

      国有企业

    378

    8725

      集体企业

    197

    2302

      股份合作企业

    37

    533

      联营企业

    7

    206

      有限责任公司

    4763

    60140

      股份有限公司

    418

    4746

      私营企业

    21531

    94486

      其他企业

    455

    188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5

    283

    外商投资企业

    150

    270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79.9亿元,负债合计117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26.8亿元(详见表34)。

     

    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79.9

    1171.9

    626.8

     研究和试验发展

    316.7

    142.2

    80.1

     专业技术服务业

    1272.5

    804.9

    435.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390.7

    224.8

    111.3

     

      十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0.4万个,从业人员10.8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1万个,从业人员4.3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340.1亿元,负债合计170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3亿元。

     

      十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万个,从业人员7.9万人(详见表35)。

     

    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967

    79235

     居民服务业

    5413

    4271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988

    20430

     其他服务业

    1566

    1609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1%,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36)。

     

    3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1967

    79235

    内资企业

    11906

    77592

      国有企业

    114

    1931

      集体企业

    220

    2062

      股份合作企业

    43

    321

      联营企业

    7

    98

      有限责任公司

    1361

    16055

      股份有限公司

    135

    1373

      私营企业

    9929

    55172

      其他企业

    97

    58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8

    871

    外商投资企业

    43

    77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6.8亿元,负债合计22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7.8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46.8

    223.7

    117.8

     居民服务业

    177.7

    110.2

    58.5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78.5

    46.4

    42.3

     其他服务业

    90.5

    67.1

    17.0

     

      十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9万个,从业人员61.2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万个,从业人员54.7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4.6亿元,负债合计86.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5亿元。

     

      十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1万个,从业人员39.0万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0.6万个,从业人员29.2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1亿元,负债合计244.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8.4亿元。

     

      十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万个,从业人员8.7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万个,从业人员5.2万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4.0亿元,负债合计33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8.3亿元。

     

      十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省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4.1万个,从业人员81.2万人。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除表1、表3是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外,其他均是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5]部分行业包含我省保密单位数据。

     

      [6]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7]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8]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9]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10]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1]沈阳经济区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沿海经济带包括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辽西北地区包括阜新、铁岭和朝阳。

     

      [1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