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统计局、沈抚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统计局):
现将《辽宁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度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1日